关于转发《关于继续开展“钦州好人”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龙菊芳 时间:2020-03-01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继续开展“钦州好人”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我校继续开展“钦州好人”推荐评选活动,发挥先进典型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教育示范作用,进一步营造我校学习先进典型、关爱先进典型、崇尚先进典型、争做先进典型的舆论氛围。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实际,按要求做好推荐工作。

一、推荐评选对象:

为钦州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我校师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出来的突出典型,均可被推荐为“钦州好人”候选人。

二、推荐评选标准

(一)总体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个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个人和集体

(二)分类标准(详见《关于继续开展“钦州好人”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中的推荐评选标准)

1.助人为乐好人。2.见义勇为好人。3.诚实守信好人。4.敬业奉献好人。5.孝老爱亲好人。

三、材料报送时间

每月15日前

四、材料报送方式

1.提交人物事迹材料要求按《关于继续开展“钦州好人”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里的附件1要求撰写。

2.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bbwdxjswmb@163.com;纸质版盖部门公章并领导签字推荐交至党委宣传部精神文明科(办公楼247室)龙菊芳老师处,联系方式:2808247。


附件:

《关于继续开展“钦州好人”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



党委宣传部

2020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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