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实地督查的通知

作者:党委宣传部 时间:2020-12-21 点击数:

各二级党组织:

为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对意识形态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经研究,由党委宣传部和纪委办、巡察办组建联合督查组,开展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实地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2020年以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二级党组织重点督查内容: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至少2次; 扎实推进理论学习,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积极做好宣传工作,管理和使用好宣传舆论阵地,及时宣传报道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的动态、成效等(具体督查清单内容详见附件1) 。

(二)2020年以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二级党组织重点督查内容: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组织措施、加强纪律建设、加强执纪审查、联系服务群众、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廉洁教育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具体督查清单内容详见附件3)。

二、督查时间

本次实地督查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29日,请被督查单位提前与对应督查小组的联络员主动联系督查时间、地点等事项。

三、督查组成员

(一)领导小组

组 长:覃宇环、陈 磊

副组长:马秀明、姚 敏

(二)专项督查组

第一小组:马秀明(组长)、梁汝文

联络员、记录员:程 风(2808021)

第二小组:姚 敏(组长)、邓 波

联络员、记录员:覃良杰(2808139)

第三小组:漆 刚(组长)、龙菊芳

联络员、记录员:莫惠岚(2808400)

第四小组:韦雪敏(组长)、马俊勇

联络员、记录员:李远红(2807723)

四、督查工作安排

(一)具体工作安排

第一小组负责考核经管学院党委、建筑工程学院党委、人文学院党委、国际教育与外国语学院党总支。

第二小组负责考核海洋学院党委、教育学院党委、陶瓷与设计学院党委、石化学院党委。

第三小组负责考核海运学院党委、资源与环境学院党委、机械船舶学院党委、食品学院党委、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

第四小组负责考核电信学院党委、理学院党委、机关党委、体育教学部直属党支部。

(二)督查工作流程(约1小时)

1.听取汇报(会前准备参会人员名单,包含领导班子成员、办公室主任、学工办主任、分团委书记、辅导员代表2名、专任教师代表2名等);

2.访谈交流(督查小组向有关与会人员提问交流);

3.查阅材料(意识形态工作材料按照本文附件1准备;党风廉政建设材料按照附件3准备)。

五、工作要求

(一)根据《关于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督查并收集二级学院意识形态工作材料清单的通知》(湾大党宣字〔2020〕52号),已于先期布置安排各二级学院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资料台账整理和自我检查工作。请各单位按照附件2《××单位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自查报告(模板)》撰写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请于2020年12月30日前加盖公章交到宣传部247办公室宁老师处(联系电话2808247),电子版发至宣传部理论科邮箱xcbllk@bbgu.edu.cn。

(二)请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撰写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请于2020年12月30日前加盖公章交到纪委办237办公室(联系电话2808021),电子版发至纪委办邮箱jwbgs@bbgu.edu.cn。

(三)各督查小组于2020年12月30日前形成督查工作情况报告,并发送至宣传部理论科邮箱xcbllk@bbgu.edu.cn。

未尽事宜,请联系各督查小组联络员。

附件:1.2020年二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督查清单

2.××单位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自查报告(模板)

3.2020年二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查清单

党委宣传部 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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