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深入学习贯彻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 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党委宣传部 时间:2021-01-08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现就加强学习贯彻《总体方案》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校党委理论中心组、各二级理论中心组要将《总体方案》列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年度工作计划,要切实把《总体方案》学懂弄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各单位、各部门要将《总体方案》纳入年度教职工理论学习计划,组织本单位、部门教职工专题学习研讨。
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学习情况和好的经验做法报送党委宣传部xcbllk@bbgu.edu.cn。联系电话:2808247,联系人:宁朝波。
附件:1.桂教工委〔2020〕10号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深入学习贯彻《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
2.《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可通过http://www.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下载)
党委宣传部
2021年1月8日